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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散装蔬菜也能追根溯源 厦门今年8月起试点(图)

蔬菜网  时间:2019/10/8  来源:厦门网  阅读数:462   网友评论:1

可溯源蔬菜

  今年以来,全市累计销售可追溯农产品33703吨,企业产品自检56339批次,贴标653万张。监管部门随机对追溯点农产品进行上市前抽检192批次,上市后抽检39批次,合格率为*。

  市民采购可溯源散装蔬菜。

  在万达沃尔玛超市的蔬菜货柜前,消费者用手机扫一扫货柜上的二维码,这批蔬菜的生产企业、加工企业、销售企业、产地、农药残留检测、产品生产过程、加工过程监控记录等全部“身份信息”便一目了然。

  从今年8月开始,给散装蔬菜附上“追溯码”逐步在我市的沃尔玛超市铺开。这是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继可追溯包装蔬菜项目之后推出的又一创新举措。也就是说,以后无论在沃尔玛超市购买厦门生产的包装菜,还是散装菜,都可实现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质量可追溯。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度提升。

  可追溯是指能够从供应链的终端(产品使用者)到始端(产品生产者或原料供应商)识别产品或产品成分来源,即追溯农产品的生产主体、种养殖记录、产品检测及产品流通等综合信息的能力。从2015年开始,我市开始全面加快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如今到岛内规模超市采购,随处都能见到可追溯的包装菜。随着包装蔬菜的逐步覆盖,我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始想办法进一步扩大可追溯体系的“产品库”,推动可追溯体系的全覆盖。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农业农村部门在推广可追溯项目时需要生产者的配合,而实际上因为成本问题,过去有不少企业(合作社)尤其是中小型种植户不愿参与。所以,为了推动可追溯项目的快速实践,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动脑筋、创新思维,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积极向企业“输血”。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不断积极推出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装备设施配置、信息采集和标识使用的补贴力度,建立追溯与项目扶持的挂钩机制,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的积极性。同时,开展农产品全程追溯管理,强化线上监控和线下监管,快速追查责任主体、产品流向、产品检测等追溯信息,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并用可追溯制度倒逼生产经营主体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落实好*责任。

  通过多年的积极推广应用,我市生产经营主体的标准化种植管理意识、品牌意识逐步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主动披露生产信息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以可追溯二维码为载体实现信息的透明化,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老大难问题,也从实质上提振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补助扩大,已有513种产品纳入追溯系统。

  今年,市农业农村局再度加码,研究出台《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凡是在厦门工商登记注册的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和种养殖大户等新增生产主体按要求纳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管理,*可获得2.5万元补助资金。根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相关负责人解读,《补助办法》进一步扩大了补助对象范围,从原来的龙头企业、示范社为主的补助范围扩大到上述生产主体,还*将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纳入补助范围。截至今年9月,全市已有452家种植业生产主体、513种产品纳入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覆盖了主要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等。

  创新提升,对散装农产品也打上追溯二维码。

  对散装农产品打上追溯二维码则是今年的又一创新提升举措。上述负责人表示,“追溯码”实际上达到了一箭双雕的效果——既能很好地解决企业长久以来面临的成本难题,缩短作业时长,降低人力及时间成本,又能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的可追溯范围,提高公众对农产品信息的知晓度,让大家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食用。从结果来看,农业农村部门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科学运用,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扎实稳妥的逐步推进以及严格有效的信息监管获得了来自多方的认可,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设还被评为厦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案例。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历程】

  2011年出台《厦门农业林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厦门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期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由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牵头完成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2011年年底前在同安、翔安、集美三个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建设四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初步构建起追溯体系基本框架。

  2015年出台《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015年底前将全市涉及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本地生产种植业产品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部纳入可追溯系统管理;到2016年,基本实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部纳入可追溯系统管理。

  2018年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全面升级,将农产品初加工商纳入追溯平台管理,打通可追溯农产品生产主体与农产品初加工商之间的信息流,助力小包装可追溯农产品进入商超设立追溯销售专柜。

  2019年出台《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明确将在厦门工商登记注册的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和种养殖大户等新增生产主体纳入追溯体系建设补助范围。

  2019年8月,散装菜“追溯码”模式开展试点,由蔬菜供应商福建欣璟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首先在沃尔玛福建省全部门店推广运用。

蔬菜网编辑:agronethuangxiao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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