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农家乐禁止加工制售野生蘑菇
蔬菜网 时间:2019/5/17 来源:西安晚报 阅读数:410 网友评论:1
近期,西安市降水充沛,气温高湿度大,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多发时期。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预防毒蘑菇中毒预警公告,要求市民增强保护意识,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广大市民在购买蘑菇等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同时,要提高野蘑菇的鉴别能力,不随意采摘野蘑菇,尤其是不采购、不制作和不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
食用野蘑菇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进行催吐:如把盐溶入开水,冷却后喝下催吐,也可刺激咽喉催吐,然后再就医。为防止反复呕吐发生的脱水,还可饮用加入少量食盐和食用糖的“糖盐水”,补充体液的丢失,防止休克的发生,并拨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相关新闻
-
- 好
-
- 不好
蔬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蔬菜网”(Vegnet.com.cn)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蔬菜网(Vegnet.com.cn)”,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蔬菜网”(Vegnet.com.cn)联系。